为确保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郑重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简化工作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只要符合国家政策和所需资料齐全、完备的项目,根据相应审批权限,属县级审批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归上级审批的在最短时间内报上级部门审批;对手续不全的,出具需补办手续的补办单,补办手续后保证第二次办成,决不让群众跑第三趟。
二、改善政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实行挂牌上岗及持证执法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条款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在指定地点向群众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三、加强信访处理。加大对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做到城区内投诉当天处理,城区外投诉二天之内处理,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案件。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素质。严格遵守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察厅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加强对内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稽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打造出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队伍。
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我们的投诉电话是:
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在业务窗口和质监网公布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和相关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便民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办理代码证件,由原来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由原来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受理举报案件,城区及周边乡镇1小时内赶到现场;接待消费者投诉,1个工作日内答复。
三、扶优治劣并举,防止不作为、严禁乱作为,24小时开通12365打假投诉举报热线,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制假售假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强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力保特种设备和食品两大安全;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着力扶优扶强,努力培育,多创省级和国家级名牌产品。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所有收费执行国家和省、市、县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所有的执法行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实行案件办审分离制,依法把握案件处罚载量权。
五、抓好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质监部门“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规定,对影响行业形象和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六、自觉接受监督。设立监督投诉电话,监督电话为,县投诉中心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