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既是 “十四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又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2021年全县统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统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客观反映舒城发展实际,以依法合规做到应统尽统为目标,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推进全县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领跑六安、链上合肥、融入长三角,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党建引领统计工作
1.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把牢意识形态主动权,坚决防范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统计上不作为、不担当等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2.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加强局党组对主要统计指标、重要数据质量评估、研判等工作的领导,对重要统计调查项目实施,主要统计调查指标评估、修订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方可实施,各股室、普查中心专业人员不得自行其是,违者视情节予以惩处,以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依法合规开展统计,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3.严格落实各项统计调查制度。按照统计制度要求统一统计口径,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联网直报平台监控,做到“即报即审”,把好数据上报关口,重点加大对工业、投资、商贸、农业、能源、建筑、劳动工资等专业重点指标的审核、比对和验收工作,高质量完成各专业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报表任务。
4.认真落实上级核查工作。按照“核查是常态,不核查是例外”的要求,认真对待上级各类业务查询,主动配合主管部门深入一线了解实情,指导被核查单位搜集整理报送相关佐证材料,确保及时完成核查任务。
5.开展“统计基础提升年”工作。2021年是全县“统计基础提升年”,继续按照“三个规范”要求,加强乡镇(开发区)统计站建设,配齐配强乡镇(开发区)、县直部门和企业统计人员,稳定基层统计队伍;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待遇,激励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热情;全面实施“四上”企业统计基础档案盒管理制度,确保源头统计数据有依据、有支撑。
6.狠抓“四上”企业入库。加强与各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拟入库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新增企业及时入库,应统尽统。充分利用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精准识别调查单位,推进达规企业入库纳统、准规企业重点培育、退规企业及时清理,确保名录库维护及时、有效。
7.加强统计培训教育。制定《2021年度统计培训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专业统计业务培训;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以会议集中培训为主导,以在线培训、面对面讲解为补充,以新进统计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好各类专业务培训,确保培训范围全覆盖。同时,充分发挥国家统计局在线教育平台作用,鼓励支持统计人员通过自学、参加职称考试等方式,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三、强化统计监测预警,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8.拓展统计服务广度。紧扣全县中心重点工作、县域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统计日常监测预警。在为服务县委县政府和经济部门做好服务的同时,积极主动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工作,及时编印《统计月报》、《舒城县情》、《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统计资料,发挥各类网络媒体作用,及时发布《统计月度手机报》、数据解读信息,定期举办季度新闻发布会,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
9.注重统计服务深度。围绕服务“十四五”规划实施、全县重点工作、“七人普”成果、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评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强动态监测与专题分析,精准研判发展趋势、精准分析运行特点、精准查找存在问题、精准提出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调控经济提供决策依据。
10.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密切关注主要经济经济指标运行动态,加强月度、季度、年度等主要指标的监测、预警、分析,撰写具有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的统计分析信息;局机关每月召开一次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会,以GDP核算专业为龙头,统筹协调各经济专业,查摆存在的问题、短板,及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四、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全力推进依法治统
11.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开展送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机关单位活动,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县直部门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各类统计业务培训内容,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统计法治知识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人员统计法制意识。
12.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融合贯通。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合作,建立健全统计执法联动机制、案件移交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探索统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的融合贯通,发挥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合力作用。继续与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联合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提高统计违法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13.抓好统计部门平安建设。把统计部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把平安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努力构建平安统计新格局。
14.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深化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依法治国与依法治统有机结合,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