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要求

时间:2021-09-07 编辑:多美文

  重要通知: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政策,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人,本通知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2021年4月6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泰州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人是职工身份,在本市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

 

  2、最多可同时担保五次;

 

  3、担保期限不得超过其剩余退休年限;

 

  4、不是借款人的直系亲属也不是所购房产的共有产权人;

 

  5、不得和借款人进行相互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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