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医疗保险的作用有哪些

时间:2021-03-18 编辑:多美文

  一、基本医疗报销的比例

  (一)农村

  1、门诊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

  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二)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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