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现将学校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教学单位将原安排在5月2日(星期二)的课程调至4月23日(星期日),5月3日(星期三)的课程调至5月6日(星期六),原安排在4月23日和5月6日的课程取消。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日安全。
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