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家、省统一考试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1)i级事件: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考试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
(2)ⅱ级事件:
a.情况一: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登载考试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b.情况二:省教育统一考试等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
(3)ⅲ级事件:省教育统一考试等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1.2国家、省统一考试突发事件确认主体
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1.3应急处置措施
(1)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及时控制现场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初步判断事件性质,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报告。
(2)根据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确认的事件等级,按照省教育厅、市政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
(3)按照省教育厅应急部署开展工作,同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2市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市教育局立即按预案和有关法规、文件开展相应工作。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招生办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共同负责处理;基础教育科、招生办收集、报告考试实施情况,提供启用副题等解决方案并布置实施;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2)立即报告市政府、省教育厅,并及时报告市公安局、信息产业局等相关部门。
(3)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并将有关进展情况续报市政府、省教育厅。
(4)按有关规定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考前没有破案,但在确定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的情况下,经省教育厅批准,考试可以如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