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市水利(水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凝心聚力,团结协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具体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小结
(一)推进防洪减灾工程建设。一是四干河闸站改建工程。工程概算投资8000万元,到6月底,完成投资6000万元,完成水泵电机安装及上下游护砌施工等水下部分并完成验收,实现通水。二是崩岸应急治理工程。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苏州市境内工程XX段,被列入水利部重大水利工程,目前已完成前期招投标等准备工作,进入施工阶段。三是农村圩区建设。年初计划新建排涝站20座、圩口闸21座,目前,已完成排涝站8座,圩口闸4座。
(二)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完善水循环体系建设。骨干河网工程建设方面:太字圩港南延工程概算投资5280万元,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桥梁及涵管工程、河道及闸站水下主体施工,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通水验收,今年9月份完全完工;川港整治及北排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分三个标段招标建设,目前一标及三标完成招投标工作,已经进场施工,二标正在进行招投标前期工作;盐铁塘东延工程今年启动,目前土方工程完成30%。二级河网工程建设方面:北新丰河二期整治工程正在进行挡墙施工,闸站工程完成水下部分,正在进行管理房基础施工;城东水系整治工程已进场施工。二是农村水系连片整治。指导各区镇制定农村水系连片整治试点实施方案,按照建一片,通一片的治理思路,统筹实施河道轮浚、拆坝建桥和生态河道建设,推进农村水系连片整治,优化农村河网水系布局。上半年,完成各级河道疏浚770条、土方280万方,占年度计划的99%;完成拆坝建桥110座,占年度计划的65%;完成生态河道建设30条,生态护岸21公里,占年度计划的60%。三是推进黑臭河道治理。紧紧围绕治理苏州督办城镇黑臭河道7条,其他问题河道73条的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其中苏州挂牌督办的7条黑臭河道已全部开工,完成量占年度计划的30%,其余73条问题河道已完工23条,正在施工43条,前期准备7条。四是加强生活污水治理。高标准实施生活污水收集纳管,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污水管网建设,年内计划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500户、城镇生活污水治理5467户、企业生活污水接管45家,完成1家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新(改)建污水主次及控源截污管网20公里以上。截至6月底,完成新增改造城镇生活污水管网6.05公里,完成污水纳管1050多户;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扩面工程(约5000户)已完成立项审批、设计招标、资金划分等前期准备工作。
(三)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第五批(2013-2015)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三年总体验收扫尾工作,目前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准备好三年整体验收材料。第八批(2016-2019)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6年、2017年建设任务已完成,共建设新建排涝闸17座,涵闸27座,沟渠整治22.1千米;2019年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涝闸站3座、圩口闸1座、涵闸5座、机耕桥1座、排水沟道整治7.258千米、低压管道灌溉建设1600亩、低压管道灌溉泵站2座、输水管道长9.81千米、农田信息化1项、闸站信息化改造1项,目前进度已经完成90%。此外,通州沙西水道高标准农田二期项目2019年计划完成10000亩,目前已经完成5000亩任务。
(四)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河长制工作已由打基础阶段转变为全面实施阶段。一是河长巡河方面。上半年,23名市级河长累计巡河89次,180名镇级河长累计巡河2260次,174名村级河长累计巡河4000余次。二是“一河一策”深入推进。市级河道“一河一策”和对应的1000余项“一事一办”工作清单均由河长签发,相关责任部门和区镇认领。三是河道问题及时交办整改。截止到目前,共发出河长制交办单48份,涉及入河排污、违章搭建、水体黑臭等多个方面,各项交办事项均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和落实。四是加强河道巡查监督。建立了“上下联动、各有侧重”的河道巡查机制,对于发现的疑难问题,各级巡查员上报本级河长办,由河长办上报河长协调解决;定期对水质开展监测,定期公布监测结果;聘请12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当社会监督员,对我市河湖管理保护进行监督和评价。五是推进美丽河道和河长制样本河道建设。配合市城乡卫生指导中心开展美丽河道建设,今年计划完成第一批31条美丽河道建设;做好一干河-新市河-新沙河、朝东圩港-环城河、常沙河、农场河4条省级河长制样本河道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不断提高水利水务管理服务能力。一是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工作。目前,人员、编制、机构等已全部到位,当前,着重做好城区防汛衔接、供水安全、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二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改变“重建设、轻管理”观念,在工程管理体制上下功夫,加快水利工程代建制改革,探索设立水利工程代建机构,积极将建设型机关转为管理型、服务型机关。今年,我局在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XX境内一期工程开展代建制改革,积极摸索改革经验,争取尽早在全系统铺开。三是其他方面的改革。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今年计划完成面积16万亩;积极稳步推进XX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改制;开展通州沙促淤和分步实施方案的前期研究等工作。
(六)深化水利依法行政。一是推进法治水利建设。年初,印发了《XX市水利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水政监察执法。严肃查处水事违法行为,查处并结案案件3起,罚款人民币25.2万元;做好水政执法工作,清除地笼网簖384处,铲除违章种植面积32.78亩,清理违章占用7390余平米;开展取排水口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1000余家,主要发现:擅自开凿浅层井、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在河道内取水、企业违规向河道内排污、雨污未分流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水务方面。一是全市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存在供水安全隐患,因水质异常导致的信访事件时有发生,2016年,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市城市供水安全考核已扣分,急需改造。二是城区部分污水管网由于老化存在破损渗漏,一些污水管网还存在错接、漏接等问题;部分老旧小区特别是城中村,雨污分流不彻底,“雨污合流”现象较普遍;部分企业生活污水排放不规范,存在直排入河现象;三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量超现处理能力,超量污泥出路成问题。
河长制方面:一是沿河治理工作难度较大。关于沿河零星畜禽养殖处理,由于位置分散,范围跨度大,清理存在难度;关于沿河违建拆除,对违建定义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法明确定性,违建拆除执法难度大、阻力大。二是黑臭河道治理难度较大。根据苏州市2019年全面消除城乡黑臭水体的总体要求,今年,除苏州下达的7条黑臭河道以外,还有66条黑臭趋势河道。在治理数量上,与2017年的19条治理任务相比,可以说任务相当重。
防洪减灾方面。XX河、二干河等区域性河道沿线控制工程和堤防能力提升工程正处于起步阶段,三干河凤凰泵站、三丈浦闸站、奚浦塘闸、二干河盐铁塘西控制、东横河西泵站等工程刚启用,工程效益还需要汛期检验。长江水下冲刷险情仍未根本消除,福南水道弯顶段、双山千斤港下游、老海坝节点综合整治工程上下游连接段等险工段治理尚未开始实施。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下半年,市水利局将以“河长制”为抓手,以人大议案“标本兼治,长效管护,全面提升我市水生态环境”办理为契机,全面推进《XX市生态河湖暨水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一是今年年底之前完成四干河闸站改建工程,发挥工程效益;二是完成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苏州市境内工程XX段一期段山港-二干河护岸加固工程,并做好二期准备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农村圩区建设,新建改建排涝站12座,圩口闸17座。
(二)加快推进水环境整治。一是完成太字圩港南延、川港整治及北排、北新丰河东段等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南横套整治、盐铁塘东延、城东水系整治等工程;二是完成农村河道疏浚775条、长度428.公里、疏浚土方326.5万方,拆坝175条、建桥174座,建设生态河道53条,并做好10条苏州生态示范河道的创建工作。三是完成苏州督办的7条黑臭河道,完成73条问题河道的整治。四是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500户、城镇生活污水治理5467户、企业生活污水接管45家,完成1家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新(改)建污水主次及控源截污管网20公里以上;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机制。
(三)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第五批(2013-2015)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三年总体验收扫尾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省级三年整体验收;做好第八批(2016-2019)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2016和2017年度苏州市级验收;加快推进2019年重点县建设项目;做好通州沙西水道5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继续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继续督促推进“一河一策”、“一事一办”以及交办的河道问题落实落地;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工作思路,重点治理黑臭河道、不达标水功能区、不达标监测断面、河湖三乱等典型问题,重点打造省级样本河道、市级美丽河道、样本河道等典型亮点,促进全市河道水环境治理整体提升;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考评机制,强化河长制督查考核;加强河长制宣传,引导公众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
(五)持续提高水利水务管理服务能力。一是深化水务一体化改革,理顺水务管理体制,加快磨合,不断提高水务管理服务水平,最大化地释放水务改革效应。二是积累代建制经验,为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代建制改革提供参考。三是继续推进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系统内国企改制以及通州沙促淤和分步实施方案的前期研究等工作。
(六)深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继续根据《XX市水利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着力提高服务效能,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